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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提名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征集我市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15年度或2016年度获得过广东省或深圳市科技奖励一等奖,且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同一个第一完成单位限报1项。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2017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不能提名。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做好提名项目工作。 我市提名国家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自愿申报、市奖励办审核材料、市政府审定发文提名、网络正式提名的方式进行。 四、提名材料1.申请提名材料 请符合提名条件有意愿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和提名书格式(附件3),如实准确完整提供项目情况。 各项目完成单位应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在11月27日前,将提名项目材料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市奖励办专用邮箱(jiangliban@szsti.gov.cn,标题请注明第一完成单位和提名项目名称),纸质资料一式一份由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后送达市奖励办,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提名。 2.正式提名材料 经审核确定由我市提名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将进行公示和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完成网上填报。项目正式提名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奖励办 王伟 朱永锋 电话:88102159 88102264 传真:88102235 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3室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