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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新认定人才奖励发表时间:2018-03-20 20:57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6〕1号)第九条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政策内容 对在辖区(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下同)创业就业两年以上、新认定为更高层次市级人才的“福田英才”给予配套奖励,其中,新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给予1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的给予6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对象 在辖区创业就业两年以上的,并被新认定为更高层次的市级人才的“福田英才”。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奖励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局,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经其主管部门复核; (三)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五、申请时限和办理时限 (一)申请时限为申请人取得新认定人才证书1个月内。 (二)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三)奖励集中组织发放,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仅享受一次)。 六、受理部门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受理,联系电话:8291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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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人才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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