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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学术研修津贴发表时间:2017-12-10 17:00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6〕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政策内容 “福田英才”参加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的,参照市相关程序和规定,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3万元的研修津贴,年度申请次数不限。 (一)参加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外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的,津贴2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1万元。 (二)参加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内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的,津贴1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0.5万元。 其中,III类“福田英才”的津贴标准减半。 三、申报对象 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专业对口,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的“福田英才”。 四、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初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局,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经其主管部门复核; (三)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发放津贴。 五、申请时限和办理时限 (一)申请时限为申请人在研修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二)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三)津贴集中组织发放,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仅享受一次)。 六、受理部门 区“福田英才”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受理,联系电话:8291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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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人才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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