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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发表时间:2017-12-10 16:37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领航计划”人才创办科技企业 支持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办科技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 支持“领航计划”人才参加“创业之星”大赛 支持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参加当年度“创业之星”大赛,对于获得前10名的获奖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近一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当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企业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三、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四、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资助计划; 4、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5、拟资助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6、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7、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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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人才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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