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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你了解多少?发表时间:2017-10-20 17:52 近日,深圳科创委公布了新一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项目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目前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可以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资助。 对于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政府对企业予以研发资助。对入库企业,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企业研发费用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未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二)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四)企业近两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六)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主要包括四方面的材料:一般基本资质类材料、研发技术类材料、财务审计类材料、人员管理类材料; 一般基本资质类材料:项目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 研发技术类材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等组织管理材料; 财务审计类材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1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2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1)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简称入库企业)资格。到期未申请重新认定或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入库企业资格失效。 (2)入库企业资格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到期仍未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失效,不享受出库资助。 (3)每家企业只能办理一次入库,入库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为“出库企业”)和失去入库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再办理入库。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 (5)企业同时享受入、出库研发资助和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时,可一次申请,分别计算资助金额,一次拨付。 (6)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需由具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 不清楚条件是否符合?加QQ:499440939免费咨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