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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绿色项目支持-节能环保应用项目发表时间:2017-08-01 15:45 (一)项目介绍 对辖区企业运用先进技术、产品、工艺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开展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耗、节水节材、降低碳排放、优化能源结构、减污增效、污染治理以及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供应链、能源互联网、能源管理中心等项目,实际投入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力度及方式 项目建成后,结合核定的年度节能减排量、污染治理效果,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三)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完工,已验收合格,达到节能、减排、降污目标。
(四)申请资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项目产品技术证明: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它证明材料等,至少1项。 (5)项目节能减排治污成效报告及证明材料:按专项资金网下载的提纲完成报告,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电费单、水费单等,至少1项。环保项目还须提供验收证明,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6)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由区主管部门组织区政府认定专业机构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相关审计材料。 (7)上年度福田区纳税证明 (8)其他材料
(五)受理单位 福田区科技局 |